(1) 經調整現金溢利指扣除下述項目前並就少數股東權益作出調整之本公司股東應佔虧損:(i)按公平值計入損益(「按公平值計入損益」)之金融資產之公平值變動;(ii)衍生金融工具之公平值變動;(iii)收購DBC額外股權之暫時收益;(iv)投資物業之公平值變動(除稅後);(v)出售按公平值計入其他全面收益(「按公平值計入其他全面收益」)之債務工具之虧損;(vi)分佔一間聯營公司及一間合營公司確認之減值虧損;(vii)待售物業減值虧損;(viii)金融資產之減值虧損(包括減值虧損之撥回);(ix)購買物業、廠房及設備之按金之減值虧損;(x)資產置換之暫時收益之遞延稅項開支;及(xi)物業、廠房及設備之折舊及減值;並就已調整少數股東權益作出調整。我們認為,上述項目不能反映我們於呈報期間之經營表現核心現金溢利。
(2) 經調整現金溢利率指經調整現金溢利(定義見上文)除以收益,該溢利指扣除下述項目前並就少數股東權益作出調整之本公司股東應佔虧損:(i)按公平值計入損益之金融資產之公平值變動;(ii)衍生金融工具之公平值變動;(iii)收購於DBC額外股權之暫時收益;(iv)投資物業之公平值變動(除稅後);(v)出售按公平值計入其他全面收益之債務工具之虧損;(vi)分佔一間聯營公司及一間合營公司確認之減值虧損;(vii)待售物業減值虧損;(viii)金融資產之減值虧損(包括減值虧損之撥回);(ix)購買物業、廠房及設備之按金之減值虧損;(x)資產置換之收益之遞延稅項開支;及(xi)物業、廠房及設備之折舊及減值。我們認為,上述項目不能反映我們於呈報期間之經營表現核心現金溢利率。
(1) 包括分別基於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除了Dorsett Canary Wharf London
之估值於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後進行)及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進行之獨立估值。
(2) 以公司於2022年9月發行1:10紅股後之股數計算。